(1) 凡本公司代理的產品(除機殼、損耗性零件及附件外)均可享有一年免費保用(氣體熱水爐及煮食爐具保養,
請參考下列第2-4項)。正常使用之情況下,經本公司派員檢查屬實,可獲免費修理或更換零件,而該損壞零
件須交回本公司報廢。
(2) 氣體熱水爐保養期為十年(部份型號永久上門檢查),首年上門維修及零件費全免,第二年起免上門維修費(
零件費用另計)
(3) 玻璃面煮食爐保養期為三年(部份型號五年上門檢查),首年上門維修及零件費全免(玻璃爐面不包括在內)
,第二年起免上門維修費(零件費用另計),不銹鋼面煮食爐保養期為一年,上門維修及零件費全免(保養期內)。
(4) 如任何氣體爐具,曾被不按正確方法使用或被未經授權人士檢測及安裝(包括沒有香港註冊氣體裝置技工或技
術員),本公司不會接受保用。
(5) 窗口式冷氣機之壓縮機提供永久保用,(若壓縮機因故障而需要更換,於首年可獲免收人工,壓縮機及重注冷
煤費用。於保用期第二年起,更換壓縮機仍屬免費,惟修理人工,重注冷媒及運輸費等需按次收費。)
(6) 免費保養不包括下列各點 :
一) 因運輸或拆卸不當而導致的損壞。
二) 電壓頻率之更改,日常檢查及調校。
三) 更換,修理及翻新外殼,機身及一切正常損耗附件。
四) 曾經被不適當或疏忽使用、不正常供電或電壓不穩定、意外、天災或因昆蟲、外物、液體入侵、腐蝕
或外來因素而造成損壞的產品,不包括在保養範圍內。
五) 如非本公司授權人仕安裝的爐具或電器產品,因安裝問題引致機件損壞或不正常運作,並不包括在保
養範圍內。
六) 禁區(需禁區紙進入)、機場禁區、地盤、地段不明確地點、羅湖或船上。
七) 如客戶因以上一至六項問題而仍須要維修,用戶必需額外負擔修理費用。
(7) 如需要服務之離島客戶(包括南丫島、長洲、大與山、愉景灣、東涌、馬灣等等),須付本公司所訂之合理交
通費(費用請查詢附圖一),若器材需回廠維修,客戶須負責將產品送往本公司之服務中心。
(8) 在下列情況,本保養証將會自動失效 :
一) 產品因受天然災害而引致損壞或因電壓不正常導致機件操作不靈。
二) 使用時不依照使用說明書指示而引致之人為損壞。
三) 機身編號曾被塗改或除去。
四) 購貨單或發票日期曾被塗改。
五) 將產品用作工/商業,或非住宅用途。
六) 產品曾被非本公司認可之技術員修理,改裝或使用不合規格之零配件。
(9) 本公司將不負責由於器材損壞而直接或間接招致之任何損失。
(10) 本保用證祗適用於香港。
(11)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訂上述條款,而無需先行通知客戶。
(12) 爐具保養服務並不包括損耗配件(如爐架、溢湯盤、爐蓋、爐環及電芯等)
(13) 顧客必須提供合理,足夠,安全的工作空間及障礙物移開,並將有關電器移至適當位置(如室外冷氣主機,必需
提供安全的工作空間或移至室內適當位置)維修,如需由本公司額外派人搬機,則需另收費用。
(14) 一切服務祇在本公司辦公時間內及安全工作環境下提供